广西国际金融中心主楼二十一层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09 00:00:00 | 浏览次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国际金融中心主楼二十一层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编号:SYH(Z)ZB2017003G),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珠江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层
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765.53?
合同估算价:投资约300万元
要求工期: 80日历天
招标范围: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9 日至2017年 5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必须提供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纳凭证(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新成立单位请如实提供);(5)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6)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必须在公告时间内)。以上材料除需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经审查资料合格有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5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ebsanfermin.com)发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5517775
招 标 人:珠江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双拥路38号新谊金融大厦17层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 530022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梁总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 0771-5782064 电
话: 0771-2869156
传 真: 0771-5782309 传
真: 0771-2846166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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